请问德阳市外户口的人员到贵区的公办小学工作。政策规定必须把户口迁到贵区吗?不管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都要迁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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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60号)中第五条“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中第三款“规范财政供养人员户口登记”里明确要求:“各地要对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户口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发现上述人员户口登记仍在其原籍地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要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办理户籍转移,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中。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凡农业户口类别人员被招录聘为上述人员的,一律督促其按规定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按照以上文件精神,农业户籍人员在被招录为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农村户籍转为城镇居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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