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工人!于2021年11月15日安全行驶在路上肇事醉驾司机王某与我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判定王某全责!王某酒精检测属于醉驾,已提起公诉。在此期间醉驾人员王某没有出面处理任何相关赔偿事宜,我想咨询这种危险行为为什么从出事到现在都没有进行刑拘?非的得要等酿成大案,惨案才采取刑拘吗?这种对自己,对社会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后置之不理的以后造成重大事故,这都是执法机关纵容所致。
关于该同志反映肇事方至今未对其进行赔偿一事,我队多次联系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向其讲明利害关系,要求其尽快与被害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王某某均以资金筹措问题至今未履行赔偿义务。
我队会尽快侦查终结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