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04年3月1日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之规定,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在2018年6月发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8〕19号)进行调整后,截至目前,已将近四年没有调整,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何时能得到有效缓解并解决呢?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我厅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就您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向您做了政策解释,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