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艺雅居小区有一套房(151),但一直未入住,更未产生垃圾。现清运公司和物业要收垃圾清运费,按政策规定该不该收垃圾清运费?经查,涪城区城建局对同样问题早在21年3月26曰就作出了正确答案,那就是未住人的房子不收垃圾清运费!不知游仙区的规定和涪城区的规定是否一致?附件: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游仙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环卫绿化中心收费管理股已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现回复如下:一般来讲,房屋长期闲置,无人居住,未产生生活垃圾,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原则上可以不交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用。因此,关于您的生活垃圾清运费问题,您可以向您所在的业委会说明情况,请业委会现场核实后免交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并出具证明材料。我们已经和您取得电话联系,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要求,您对办理结果满意。
感谢您的支持,祝生活愉快!
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