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12月31日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南壹号3区发生工伤事故,由工友背到城南壹号对面的德康医院治疗,后又由工友转送中江县人民医院,检查并剖腹查看,为内脏穿孔,进行手术缝补。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拒绝到人社进行工伤认定,我们家属去进行工伤认定,提交相关申请表册上需要公司盖章,公司含糊其辞,小各种理由搪塞,一会是公章不在,一会儿搞不赢,一会儿后勤人员出差等等,让我们从外地几个小时赶过来,确什么也不给处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外地务工的农民工,给予工伤认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万分感谢!
网友:
您好!
您于2022年1月15日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关于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南壹号3区工伤事件”我局已收悉,我单位工作人员于1月15日14时56分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现对您咨询的问题作出相应解释和答复。
经查,你的父亲已于2022年1月18日向我局提出其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将于1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将于受理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请您及您父亲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依法主张相关合法权益。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8-7216507进行咨询。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