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的家属于2019年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取得成都是锦江区集体户口,2020年5月我们结婚,2021年她随军到我的部队驻地大连市。2022年年底我准备申请转业,请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军人转业安置地可以转业到配偶随军前户口所在地,那么我是否符合成都市安置接收条件。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在成都市安置条件的通知》(川转发【2015】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的。其中: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后随军迁移户口的,可以回随军前户口所在地安置。”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配偶2019年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取得了锦江区集体户口,2020年5月结婚,2021年随军到大连市,按现行政策您就符合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进成都市安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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