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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远大中央公园开发商侵犯业主权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13 11:3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1.作为一名远大三期的一名业主,投诉举报远大三期开发商,利用三期集体业主公摊面积使用围栏修建未人车分流的停车厂,谋取钱财,严重侵犯业主利用,三期业主集体强烈要求开发商如图所示区域立即整改为绿化。1月9日业主找开发商沟通无果,开发商推诿搪塞,避重就轻。业主恳求政府职能部门秉承为群主办事实的精神,出面要求开发商立即整改,也听一听业主的心声,并不是开发商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下基层看看。2.远大三期业主集体还在整改期间并未入住。三期小区已经是一片狼藉,试问小区物业在干什么,这也配得上五星服务。政府一直回复业主远大三期申报时就是五级服务,现在小区还未入账就一片狼藉,人员过去半个月了也还未配备齐。楼栋管家发消息也不回复,试问政府这样也配五级服务吗?政府一直再说监督,业主投诉高度重视,你们重视到哪里去了,半个月都还没整改到位。职能部能的下基层了吗?监管到位了吗?3.1月9日业主与开发商沟通据说有街道办领导到现场,为什么不表明身份帮助业主谋取福利。难得是来看热闹的吗?还是。。。4.1月13日华阳街道办打电话来处理物业投诉,同时也承认远大三期物业并未达到五级服务标准。表示业主应该理解物业临近年关人员不好招。物业明知1月1日要为远大三期业主服务,为什么不提前招人,这是内部问题,业主不于理解。要求立即整改。反问街道办物业可否理解业主钱袋子,未达到五级服务,可否不缴纳物业费,街道办表示根据文件合同执行。很好奇的问,要求业主理解开发商,到业主就要按照文件执行,试问这是什么政府,一味的偏袒开发商与物业。不难让人遐想有某种利益黑色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1 21:1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08 16:0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远大中央公园小区位于南湖大道333号,为一心社区管辖范围,由远大创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您反映的远大中央公园一二期与三四期收费标准不同的问题,远大中央公园共分为四个建筑区划,一、二期物业服务收费2.18/月·平方米,三、四期物业服务收费3.2元/月·平方米。小区三期于2018年10月、四期于2019年12月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登记核准及收费标准备案,公园城市建设局负责核准服务等级,物价部门负责核准收费标准。小区三、四期按五级物业服务等级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一、二期按四级标准提供服务,因服务等级、设施设备、人员等配置不同,造成一二期与三四期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不同。公园城市局将持续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相应服务标准进行服务管理。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问题,物业表示工作人员已配备齐,因春节期间工作人员正在轮班工作。
关于管家发消息不回的问题,街道社区已要求物业做好员工培训,及时回复业主消息。
以上情况于2022年2月8日15:20与您联系,电话已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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