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翡翠国际滨江路和观澜郡三区内,常有人遛狗不拴绳,还是有人常常把电瓶车带进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有人经常监督执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全福街道办事处收到您反映关于“乐山翡翠国际常有人遛狗不栓绳”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建议网友发现有遛狗不栓绳的相关情况后及时报警处理;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建议网友发现有相关情况后及时报警处理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