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区安谷镇王元村将本村六组本来5.14万一亩的耕地以2.556万一亩卖给其五组作为土地换保,现求助政府为我们辛苦的劳动农民做主
网友“问政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乐山耕地赔付标准”贴文,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安谷镇原王元村5、6社经建制调整已合并成王元村3社,不存在跨社买卖问题。部分经济社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价格问题。按照《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2006年第6号令】第三条“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征地调节金,统筹用于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和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具体实施为被征地经济社的耕地按照经济社人均耕地面积,由经济社确定农转非人员后进行养老保险安置(原则上经济社的耕地只进行养老保险安置,不作经济补偿);非耕地按照耕地价格50400元/亩的一半25200元/亩进行经济补偿。
感谢网友对乐山高新区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