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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远大中央公园五星收费一星服务,公摊变停车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12 15:4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远大中央公园三期的一名业主,投诉远大无良开发商2大问题。

    1、物业按照五星级收费,提供的却是垃圾服务,物业管家长期不回复消息,开发商整改要求先收房优先整改,试问房子都没整改好如何收房?整改进度无处跟进,没有管家服务,没有人帮忙跟进,去到现场还要求先收房了再给整改,不然就去排队。小区环境物业更是维护得一塌糊涂,还未有业主入住,小区内已经一片狼藉。恳请有关部门,不要光看远大备案了几星级的物业服务,能不能到场去看看,他们所提供的服务能不能值得起我们业主3块多一平的物业费,我们的钱到底给到哪里去了?

    2、开发商将三期的公摊面积用围栏拦起来,形成一个地面停车场,人车不分流,旁边就是学校和小区出入口,我们的安全怎么保障?开发商为了一己私利全然不为业主考虑。另外还有远大林语城的前车之鉴,开发商依旧如此,试问,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的监管真的到位了吗?为什么开发商竟敢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8 17:5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远大中央公园一二期与三四期收费标准不同的问题,远大中央公园共分为四个建筑区划,一、二期物业服务收费2.18/月·平方米,三、四期物业服务收费3.2元/月·平方米。小区三期于2018年10月、四期于2019年12月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登记核准及收费标准备案,公园城市建设局负责核准服务等级,物价部门负责核准收费标准。小区三、四期按五级物业服务等级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一、二期按四级标准提供服务,因服务等级、设施设备、人员等配置不同,造成一二期与三四期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不同,具体价格问题建议您向物价部门咨询。
您反应的小区物业费收取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建设单位将物业按照约定方式交付业主,交付的次日物业服务费即由业主交付,约定交付的具体方式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您房屋已交付,物业服务费应由业主承担,关于房屋整改期间的物业费问题您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如您同开发建设单位达成涉及物业费的相关协议,可持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
您反应的小区规划车位变更绿地的事宜,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若您小区相关业主同意进行改造,请您在意见征集后向属地街道报告,由属地街道组织您与小区开发商协调。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华阳街道已与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明确要求小区物业切实履行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工作,为居民提供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月18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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