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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共享电动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12 07:59 已回复

郫县因公交车等出行交通工具少,且出勤时间迟,间隔时间长,以前一直有各平台提供的共享自行车,后面增加了更为省力、快速和方便的哈喽、美团等多平台的共享电动车,为我们这种早上6点左右就要骑车到地铁站坐车到成都上班的通勤族提供了方便,也更为省力,但自10月左右开始,共享电单车郫县县城内的一夜之间全部拆下,之后大约一个月左右,出现一个骑福电单车,其余的美团、哈喽等很多优惠的电单车依然没能投入使用,这个骑福单车因为没有竞争,收费巨高,而且还巧立明目按月收取除使用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我就想请问一下郫都区负责这个管理的部门领导:共享概念提出已久,也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为何不持续引进?全体都知道没有竞争的垄断经营会滋生很多的问题,如抬高物价等,为啥管理部门不引入其他优惠平台的电动车?如觉得其他平台电单车管理不好占道或者为了城市检查,至少我所见的美团、哈喽以前都有很多工作人员在巡逻整理,而现在的骑福却不见任何人管理,到处占道?如果说是厂家不再经营了,但又为何在犀浦等地都有美团、哈喽等平台的电单车?就郫县城内没有?如果郫县不准投入电单车,为啥骑福电车可以网开一面实现垄断经营?作为老百姓,希望得到的是解决问题,不要因各种私下的原因,影响老百姓的日常出行!至于共享车类的管理,我想这也难不倒读了多年书且考上国家公务员的管理部门同志,毕竟考上公务员的也是万里挑一的人才是不?民生问题,我们郫县政府,还是该落在实处,不该只是口号对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3 11:21

根据2018年12月28 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交发〔2018〕41号),《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近期,美团等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未经相关部门的许可下,自行在我区进行投放,且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存在乱停乱放、环境污染和较大安全隐患。我区相关部门于10月21日约谈投运企业,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自行退出,同时引导市民选择公交、共享单车等其他出行方式。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交警支队第十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为市民提供绿色安全优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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