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企业退休职工,帮着(异地退休职工)也代表个人意见。针对彭州市医保局十几年来每月扣去退休职工20元的医保是否合理合法。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每月到账的医保一百二十多元都不够付看病的费用。被扣去20元心里是很不舒服的。由于生病的我每月到医院定期的检查费就一百多,还不要说开药!所以我希望能否把扣去的医保钱退给大家。本来退休工资又不到2000元。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医保局正在核实办理当中。
2022年1月13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医保费扣除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自2019年5月在成都晋林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退休后,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基数为4307元。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7〕2号)》文件,成都市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退休人员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月0.3%的费率从个人账户中划拨用于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每月从您的个人账户划拨到长期照护保险的金额12.92元。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8-83771121咨询,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