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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二手房契税减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10 18:59 已回复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2021年1月中旬成交的二手房,听说那个时候,有契税减半的政策。我们的房屋是位于富顺县代寺镇的二手房。那个时候,听说二手房买卖是可以契税减半的。我也填写了那个减半的申请。可是官方回复说没有,乡镇上面没有,只有城镇的,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是确实没有,还是政策没落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2 09:47

已转富顺县税务局办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富顺县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3 11:17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未享受契税减半”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税务局办理答复如下: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按照《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89号》文件,我省契税税率为3%。按照《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财税2016 23号文件为继续执行有效文件。
财税2016 2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人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人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经查询金三系统,纳税人2021年1月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09.47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存量房),评估总价278834.32元,按照财税2016 23号享受了首套房优惠,按照1.5%税率缴纳了4182.51元契税,契税优惠政策享受无误,契税金额缴纳无误。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富顺县税务局:0813-7216001。
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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