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成都高新区购房,央企正式职工,因购买的是单位的福利房,面积未能达到成都市户口迁入标准,所以当年在咨询相关部门后,也考虑过积分入户的办法,但苦于本人工作的原因,长时间不在成都,所以积分入户这个办法对我来讲也就成为了空谈;我本人的医保单位给缴纳的是四川省医保、住房公积金单位给缴纳的是成都市的公积金,社保单位给缴纳的是四川省省本级社保,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解决我的户口问题???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高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月10日13时19分联系到您本人,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耐心解释和沟通交流。
联系人: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5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