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府新区龙光玖龙郡购买了一套房,在现在交房时才发现楼盘有一半多属于安置房,(开发商称为回购房),政府公示为安置房,并发现合同被重新装订篡改,骑缝章也对不上。
我们90%的业主都不知道安置房事宜,在购房时未被告知,开发商公示在后期也做了替换(更换时间为2021年6月)。我们业主当初买成10000-10800不等的单价,与安置房屋主聊天过程中发现,他们的安置房售价为5000,网友认为这属于欺诈消费者,希望得到一个好的解决方式。
我们诉求:希望开发商可以正视业主诉求,退房或者退差价赔偿。目前开发商态度强硬,告诉我们是否有安置房不需要告知我们,是他们的权利
(图一到三为合同异样)
(图四五为前后公示差异-第18条)
(图六为规划、图七为未告知沙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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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回购房问题。经核实,该项目所有楼栋均为市场化商品房,其中9栋、10栋、11栋、12栋为政府回购商品房。 关于合同问题。经了解,业主反映购房合同附件十二条中部分提示信息不完全和合同骑缝章问题,开发企业表示双方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争议。 关于退房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