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1月6日签订了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20年1月7,21年1月7日都收到了公积金提取。今年还没有收到、是什么呢原因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区管辖范围,建议您直接咨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28-12329)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与配偶于2017年1月11日签订了按年委托提取协议,每年到账时间为1月7日,因银行反馈数据有误导致今年提取未到账,工作人员已为您配偶办理补提,请注意查收。您对工作人员的回复表示感谢。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2年1月24日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满意。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