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新津天府兰台四期业主,我之前投诉天府兰台四期2021年12月28号交房时无三证一书一表。然后合同上写的是2021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您回复2022年1月6号这些证书才齐全。那就说明开发商2022年1月6日之前都是不符合交房标准的。那就说明开发商是违约。这种可以找开发商赔偿嘛?
关于领地天府兰台四期交房问题,按照合同约定领地天府兰台四期交房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截止2022年1月6日,企业交房资料已齐备。我局要求企业将交房资料公示在销售现场供业主查看。您可前往物管中心验房。
关于违约赔偿的问题,因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建议合同双方协商处理,如双方协商未果,建议通过您也可司法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