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原宅基地在当时响应国家号召,与政府签订了临时放弃协议,由政府组织进行了复耕,现在变成了有户无房的村民,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吗?相关政策有哪些规定?应该找哪个部门怎样办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符合申请条件的可进行申请(包含申请人、选址等条件)。由村民小组、村级组织审查,再由镇(街)受理审核,审批,验收合格后颁证。如有疑问,请您到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详细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月11日16时3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