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到成都中型国企工作2001年3月解除合同2001年单位缴了1月至3月职工医疗保险离开国企后有55个月我没缴医疗保险,2005年11月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至2006年8月,(同年9月段缴)。2006年10月缴到2021年12月,请问我医保是连续15年吗够终身?还是累计20或责25年。谢谢回复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22号)要求,制定了《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42号),规定统筹地区外转移至我市后,在我市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武侯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