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武侯区 » 成都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导致损失惨重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企业 投诉】成都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导致损失惨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05 23:01 已回复

成都市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导致我损失30万,逼迫我签订各种保密协议。霸王条款,骗得我太惨了。现在反过来告我泄密。要我赔偿,我已经亏损严重,欠很多钱。借钱度日。公平何在。公理何在。被骗人数居多。这样的公司难道没有监管部门查吗?法院就不实地查证一下,随意判决,我已经提起上诉。现在门店已经关闭,库存全部压在家里。发货价格太高,质量太差。怎么办?强烈希望有关部门去成都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查一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1 15:19

来话人(信):
您好!2022年1月8日,接网络舆情单,2021年1月5日23:01时,网友通过问政四川留言称:由于成都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导致损失30万,逼迫签订各种保密协议。霸王条款,起诉后经法院判决,接件后,我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了解,在成都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虚假宣传资料。经调查,双方于2021年2月24日签订购销经营合同,2021年6月8日因投诉人周满无法履行2021年3月2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经投诉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经销合同协议,解除协议签订后,投诉人通过微信、中诉网等社交平台上面泄露大量与成都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信息,违反了双方协议的第三条之约定,成都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多次要求投诉人删除相关信息无果,成都楠菲丽尔贸易有限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3日做出判决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21)川0107民初22543号,若投诉人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建议投诉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十五条(二)项,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以上结果已于2022年1月11日14:40分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知晓。
特此回复。
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