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人,在6年租赁期满之后,能否直接继续续租?所属区域,成都市,锦江区。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0〕1号)文中“保障对象应按规定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应享受标准签订公租房合同。”的政策,请您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主动向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资格复核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