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书记:你好!
鹭洲城邦开发商未按购房时所说达到交付标准,买房时说小区人车分流,进出小区人脸识别,可这个月15号已是最后一批交房,至今小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都未得到整改,6.7栋那边地下停车场路面都未修好还是烂路,请问房管局验收能合格吗?小区物业按1.6元/平米收费,但是没有达到1.6元的服务标准,请问业主交房是否物业没有整改好,拒交物业费就不能拿钥匙?
尊敬的网名朋友: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小区物业与业主属于合同关系,物业对小区服务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服务,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业主自行查看合同约定。同时,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加强小区管理,确保小区业主舒适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