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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开发商和物业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04 15:57 已回复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鹭洲城邦开发商交房时未按购房时所说的标准交房,买房时说小区人车分流,进出小区人脸识别,可现在已达到完全交房标准,至今小区非机动车还是乱停乱放,消防通道大门成为非机动车通道门,5.6.7.8停车场进出口的路面未修还是烂路,后面交房的业主怎么进出地下停车场,请问你们验收合格吗?小区物业费用1.6元/平米,可物业不作为小区很乱根本未达到1.6元的标准。物业达不到所交费用的标准交房时拒交物业费用不能拿钥匙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1 16:15

尊敬的网名朋友: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小区物业与业主属于合同关系,物业对小区服务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服务,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业主自行查看合同约定。同时,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加强小区管理,确保小区业主舒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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