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青羊辖区范围内有一处资产,与周边的菜市场、幼儿园共同使用一物业分区,现咨询问题如下:
1. 该物业分区范围内的三名业主能否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如能设立,具体流程如何申请办理?
2. 如不能设立业主大会,如何通过全体业主的集体决策,商议或划分各业主的权利和应承担的安全相关责任?
万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草堂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物业分区范围内业主数量少,不满足建立业委会的条件,建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来通过全体业主的集体决策、商议或划分各业主的权利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以上情况已于1月7日上午11:4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草堂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