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岛国际物管喊交房屋维修金,办车位产权证,有法律依据吗,交了就马上办车位产权证吗?
匿名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咨询关于鹭岛国际物管喊交房屋维修金办车位产权证,有法律依据吗,交了就马上办车位产权证吗的相关事宜,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局办理程序回复如下:
经联系住建局得知,根据《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第三条: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应按本细则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第六条:商品住宅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首次登记)前,购房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次交存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根据犍住建发〔2011〕8号文件《关于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对象为2011年3月1日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首次登记)的商品房业主;归集标准为电梯房45元/平方米,非电梯房35元/平方米。
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关于鹭岛国际车位产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的相关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的规定,暂无法进行分户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到您名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与分户登记办结时限均为提交符合登记要求的资料后4个工作日以内。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住维资金管理窗口咨询电话:0833-4223755。同时欢迎致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833-4212678。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要领导:杨 周 13541943777
分管领导:吴小洪 15892818698
登记中心负责人:张华宣 18981336419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