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成都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T-one业主,2021年9月收到富力物业收楼通知书,9月2日现场验房,发现房屋多处墙面出现大面积空鼓,要求物业维修整改。11月底整改结束,再次验房,物业要求自9月1日起缴纳物业费。我认为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延迟收房,在此期间物业费不应用业主承担。协商未果,未收房。12月16日再次验房,发现主卧厕所墙壁漏水,再次通知物业维修。目前尚未收房。在问政平台看到与我同样的问题得到了满意的解决(https://ly.scol.com.cn/thread?tid=2886527)。请有关部门给予确切答复,因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整改维修造成延迟收房的,期间的物业费究竟该由谁缴纳?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核查:对建设单位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可向青羊区市场监督局反映,责成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对业主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