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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被随意取消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03 20:4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天府新区永兴街道蜡梓村四组村民。

最近村上正在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村上以我以前的户口曾迁出去过为由,就取消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我非常不认同,理由如下。

一,从法理上讲,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因为念书将户口迁出,但早在2010年就已迁回。迁回之后,在2011年下发的《成都市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上,就已经有了我和我儿子{我儿子出生于2011年上半年}的名字。这证明了我和我儿子在2011年已经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

什么是农村集体股权证及农村集体股权证有什么用?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及法规条文,解释如下: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简单说,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发放的集体资产股份权利证明书。(下称股权证)
这个证可以用来证明农民所占有的集体资产股份,能参与集体的管理决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为抵押融资的凭证。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有什么作用
农村股权证的作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批评和建议权,享受福利权,分红权。

农村股权证会一直有效。农村股权证通常不会过期,是一种身份资格的凭证,除非自己已经丧失了村民资格,或者村集体已经就地解散。}

从以上资料及法规条文看,毫无疑问我和我儿子早在2011年已经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为什么到现在又说我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呢?这不是前后自相矛盾吗?

二,于道理上:我念书是全部自费,毕业后工作也是自谋职业。未曾享受国家财政一分一毫。根据相关指导意见,不能两头占,也不能两头空的原则。若是取消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岂不是两头空了吗?

另外据我了解我这里有与我类似的情况,读书户口迁出,毕业户口迁到镇街道集体户,后来又迁回到了农村老家。这样的情况都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为什么相同的情况会是不同的结果,差别对待昵?

三,于情理:我毕业后长期末找到工作,只能回老家和父母一起耕种承包地,作为生活保障。直到现在耕种承包地的收入,依然是我家主要经济来源。如果取消我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将对本人和家庭的生活乃至生存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指导意见中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原则,也不应取消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综上所述,于法、于理、于情、都不应取消我的资格。特别是从法理上,我2011年已经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却被随意取消。这明显不对。

同时上传股权证照片以供参考

望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帮助我处理一下,解决我的烦心事,揪心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永兴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07 15:0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事宜,您户户口性质为城镇居民户口,按照确认办法界定您户不能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月7日与你现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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