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军婚未婚证明在哪里开呢?去了民证局开不了,计生办也不行?
网友:您好!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自2015年9月21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我局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未婚证明)。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0826-6229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