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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天元小区拆迁办强行自定日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30 11:00 已回复

领导你们好:我们原是毗河村的,现属于桂湖街道,我们于2006年至20021年12月15日占房至今未分配,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从未书面或告诉天元小区住房分配截止日期,现强行把时间定余2010年10月31日,这样完全不合情,不合理,这期间跨年时间长达15年,没有对我们进行过任何补偿,只有基本的过渡费,对拆迁办的人来说,这个时间什么也不算,也不对我们进行任何解释,就什么都是你们说了算吗?我儿于2010年12月25日出生,期间基本的过渡费是领了的,可就是这个时间段,我儿在你们眼里一不算新增人口,二不算以前人口,以前的一家三口是可以分配到三室一厅和两室一厅的,以前夫妻二人是可以分配到两室一厅和一室一厅的,现在多了一个独生子女,你们居然可以当他不存在,这是什么道理?我们只有三口人,上无老人,你们还要强行不对独生孩子进行分配,有这一样的道理吗?请领导们多为人民服务,做到公平公正的分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2 16:09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桂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来信所述为物流一期拆迁安置项目,该项目已于2010年10月31日进行了拆迁村民住房安置。由于有部分拆迁村民因房源存在结构性差异还有一套或几套安置住房未拿到,目前新都区桂湖街道正在按相关文件开展对这部分拆迁村民的补房源工作。
由于该项目时间跨度较长,为解决群众因家庭人员增加存在实际住房需求的问题,对2010年10月31日以后新增人员(该部分人员不属于安置人员)按照“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兼顾公平、稳定大局”的原则,区政府研究方案解决此部分人员的住房需求。
以上情况,新都区桂湖街道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月4日11:17电话告知您。如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到桂湖街道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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