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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人居柏荟城噪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30 09:41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本人于上周二咨询的噪声超标投诉,至今未回复,故再次来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六条 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和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上诉噪声法明确规定了噪声的相关要求,人居柏荟城荟瑞阁本来就处于永康大道和机场航线下,噪声是最大的环境污染,在建设中应考虑该情况, 人居柏荟城荟瑞阁该楼盘是否进行了环保验收,该区域卧室标准是40分贝和30分贝,目前我测的白天噪声为49,均超该标准值,窗外噪声值65分贝,人居在设计时是否没有考虑隔音问题,还是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玻璃是劣质玻璃?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8 13:43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来话人反映涉及质量的问题,我局已告知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与业主联系核实,按规定为业主处理相关质量问题,并在处理过程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月18日与您联系。


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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