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金堂县华夏上海城三期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2021年6月30日交房,至今以甲方破产重整结束,交钱买房说房管局监管修好,钱是是交到你们金堂县房产管理局的,你们金堂县房管局是怎么监管的,让我们去法院,要你们干什么。县住建局给个说法吧,要不把钱退一下。
尊敬的网名朋友: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 调查情况
我局就你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已对开发企业进行调查询问,2021年3月30日该项目开发企业破产预重整申请被金堂县法院受理通过。现阶段该项目处于司法流程,你所购房屋司法进展情况及网签备案、施工进度、交房办证等相关问题你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资产管理人(18190713006)详询。下一步,待开发企业破产预重整事项顺利实施完成后,你所涉及相关问题应要求法院指定的资产管理人或项目新注资人继续具体完成。
截止2021年12月29日,该项目破产预重整司法程序还未完结,本着“行政不能干预司法”的原则,以及该项目存在查封和抵押,目前行政部门暂不能介入办理相关事宜。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开发企业所涉及监管方面的日常检查,保护购房人权益。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