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金堂县华夏上海城三期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2021年6月30日交房,至今以甲方破产重整结束,交钱买房说房管局监管修好,钱是是交到你们金堂县房产管理局的,你们金堂县房管局是怎么监管的,让我们去法院,要你们干什么。县住建局给个说法吧,要不把钱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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