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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公司2020年12月医保缴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28 16:48 已回复

由于今年十一月底医保平台和社保平台分离,本人给公司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才发现公司全员2020年12月份的医保一直没有缴纳,从2020年12月份到2021年11月份期间,不管是税务局现场缴费还是使用CA登录线上平台都没有显示过这笔医保缴费数据,给成都市医保局02887702308打过几次电话表示数据推给了税务局,医保局只能推送数据不能扣费,本人去温江政务大厅税务窗口扣费,税务窗口依旧查询不到2020年12月份的缴费数据,问医保窗口,工作人人员表示补交需提供工资表、银行流水、会计凭证等几项资料给市医保局审核才能补交,可是医保局缴费单号都已经生成51010202110674212283,明明是医保局、税务局之间数据传输的错误,怎么会要按照单位主动整改补交的程序走流程?因为平台分离导致现在医保窗口每天都是两三百个号排队,办事耗时耗力,现请问各位领导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31 22:20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来信中提到“公司全员2020年12月份医保一直未缴纳,在税务局现场缴费和使用CA登录线上平台均未显示该笔医保缴费数据”的问题,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登记职责于今年11月16日起由社保部门划转至医保部门,社保部门不再经办,如您需补缴单位2020年12月的医保费用,可前往温江区政务中心42-44号窗口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3)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
(4)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补缴对应月份);
(5)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以上情况于2021年12月30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

承办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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