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年11月27日在南国置业四川成都购买了一个车位,付款时销售告知因企业想减税(实际为偷税漏税)故我需要支付两笔车位款项(1笔为车位款72854元,另1笔为25000元),其中的25000元收据单位盖章是四川宏盛远利科技有限公司(所签合同内容实为一些赠品),图片展示的是大礼包,如果是礼包就不应收费,在前期沟通中销售人员也一直承诺是赠品,随后发现合同注明的是咨询服务费。
因销售告知我所购车位已经便宜了5000元,故不要对外宣传此次活动,我信以为真,在付完97854元车位费用后我又来到物管支付了960元的车位服务费。
前两日,我在微信群里看到其他楼友在群里宣传车位降价,现在的活动是优惠两万元(送一万油卡和1万购物卡),我于2021年12月26日早上10时30分左右通过微信语音联系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答复是“微型车位目前在进行促销,我购买的是标准车位,不冲突”,当日晚上我通过朋友的手机与同一销售联系,确定同一类型车位目前售价为87854元,确定这一事实后,我再次通过微信与销售人员联系确认是否只是微型车位在做2万元优惠的促销,销售人员给予我肯定的答复,且以车位已备案为由拒绝了给予我补偿和退款的申请。
截止目前,合同均以销售人员已送去天府二街盖章为由还未交给我,发票预计明年年中才能取得,所谓的2.5万的赠送礼包实物还要等大概一周才能拿到。我咨询过税务专业人士,车位拆分避税目前是行业通病,南国置业作为一个央企是如何与四川宏盛远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成立,受益人为徐亮和朱虹)达成协议的,礼包里的内容是怎么被包装成2.5万的合法收入的,这背后涉及有多少人的利益,故意少缴了多少税费,背后是否还有其他的利益输送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行深入核实并给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被举报企业为:成都泛悦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企业已根据车位销售合同金额足额开具发票给您,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已对该企业进行了税法宣传辅导,企业表示会依法如实纳税。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31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
2022年1月4日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区税务局与您取得联系,四川宏盛远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开具了电子发票给您,只是电子发票是OFD格式,打开方式不对,误认为未开发票。
2022年01月05日15时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已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