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书记:
南部县赫迪斯酒吧坐落在南部青年城小区,紧临南部第三中学学生公寓,周围有幸福春天、水景湾、蚕种场、博泰国际、幸福花园等小区,从开业起一直深夜噪音扰民,声音震耳欲聋,天天晚上严重影响周边小区的居民生活。酒吧外来喝酒人员更是经常深夜在青年城小区地下室到处撒尿、臭气熏天,在小区撒酒疯,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与秩序。
我作为周边长期深受其害的居民,想问一下相关部门,我们多次举报,文广旅局及消防大队均查证属实。为什么该酒吧9月份开业一直可以无证经营,相关部门是否真的不知酒吧开业经营事实?消防大队提请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已经过去二十多天,为何一直无后续通报,也并未对酒吧依法强制执行停产停业?
为什么各部门已知晓该酒吧无证营业,酒吧还照常营业?相关部门是否起到了监督监管作用?我们周边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是否无人可管?
请求市委刘书记对相关责任单位问责,对违法行为公正处理,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早日还我们青年城附近小区一个温馨祥和的居家环境。
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问政四川”网络社情民意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南部县青年城赫迪斯酒吧消防大队提请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已经过去二十多天,为何一直无后续通报,也并未对酒吧依法强制执行停产停业”的问题已收悉。经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现回复如下:
关于南部县青年城赫迪斯酒吧停产停业,南部消防救援大队于2021年11月1日下发第一次《催告书》(南<消>催字[2021]0001号),责令南部县赫迪斯娱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前履行停产停业决定,2021年11月16日,大队依法对该单位进行核查,发现南部县赫迪斯娱乐有限公司暂停营业,2021年11月30日,大队再次进行核查,发现南部县赫迪斯娱乐有限公司仍进行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经大队集体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1日晚对南部县赫迪斯娱乐有限公司停产停业依法强制执行。大队告知了南部县赫迪斯娱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后,2021年12月1日上午,南部县青年城几十名业主集体上访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不能对赫迪斯进行停产停业,停营会影响业主返租、影响业主生计,为不因强制执行而引发群体事件,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1年12月1日晚暂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及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再次对南部县赫迪斯娱乐有限公司下发《催告书》(南<消>催字[2022]0001号),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前停产停业,逾期不履行的,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