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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求助】小区业主耍无赖,其他业主很无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26 10:45 已回复

领导们,这个网痞天天在这个平台发表反小区物业的帖子,传播负能量。同为一个小区的业主,我不得不说,我们小区(半岛云著)物业已经很可以了。对得起三块多的物业费。
此人说白了就是觉得物业费贵,挑刺。
此人说的两百多家签字能代替广大业主们么?我们家怎么不知道,我们家根本就没签字。这个小区有ABC三区,区区两百户(数量存疑)可以代表大多数人意见吗?
购房时物业费是清清楚楚的,你现在想过河拆桥也是无意义。物业费高,但是我们小区品质高,难道只想每个月交五角,然后小区破烂不堪?
我只是一位普通业主,但我实在看不下此人无耻嘴脸。做的不好的地方,提出来,方便改进。而不是一味的去为了换掉物业而打胡乱说,乱带节奏。
本人和物业没有任何利益相关,我只是愿意为了更好的居住环境而多花钱,而不是就那么在乎那一两块的物业差距。
我也希望这位业主可以做一名合格的监督者,物业做的不好的地方,马上提出来,但是不是一条心换。
当然如果这位业主能找到更便宜,服务质量不低的物业,那我也支持。
再次强调,虽然我也觉得一个月三四百物业费稍微高了,但是看到小区绿化,门卫服务,以及楼栋管家、清洁工们的态度和服务,比我家其它套房子的服务好太多了!我真的还是希望以该业主为首的人可以不要有那么多怨气,大家一起好好协商共建幸福安逸的小区。
不要为了贪图每个月省一两百而导致自己房屋贬值!我希望这位业主看到我这贴子可以好好思考这个问题。还有请你不要代表我们的意见,谢谢!
—与你同一个小区的代表另外一部分的意见的业主
也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切实促进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沟通,免得你们天天看到这些也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2 15:37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新繁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核实: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企业工作认可,作为物业服务机构,在面对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在一个合理合规的情况下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也督促业主提出问题整改,为整改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监督,对于物业费的收取,每位业主应有缴纳的义务和责任,小区日常管理人员开支需要物业费中支出,一个小区良好生活环境需要物业来维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此感谢您对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8-89396520.
经新繁街道办事处核实: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鉴于目前小区业主之间持有两种不同意见,且大部分业主未表态的情况,建议业主代表广泛收集意见,请广大业主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发挥主人翁意识,共同决定小区事务。新繁街道和社区在业主共同决定小区事务过程中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以上情况新繁街道信访调处中心已于2021年12月31日10:11分与您联系,并告知您。若您有疑问,可直接到新繁街道社区服务科或拔打83019335进行咨询投诉。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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