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武侯区千龙路901号的保利大国璟小区,开发商通知业主在9月29日-30日交房,但是经业主检查发现,该小区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大量硬件设施未完成,时至今日都仍在紧急施工。经广大业主投诉,在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下,开发商和业主经过协商,开发商按照竣工图对小区继续进行完善,于12月30日完成此项工作,开发商也因此向业主出具了整改承诺书(见附件)。
在整改尚未完成之时,保利物业已经开始催促业主从10月1日起缴纳物业费。一个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小区,尚在进行整改施工的小区,目前尚有20%以上的业主尚未收房,业主没提延迟交付的违约金,反而被催缴物业费,这是否合理?于情于理,这些物业费都应该由开发商支付,不应该由业主买单。请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保利大国璟小区9月30日交房但小区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的问题。对此,我办已将该问题转告该小区物业,并请物业协调项目开发商,就该问题对小区业主进行解释。
关于物业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的问题。经了解,该小区物业表示物业费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收费。对此,我办将要求该小区物业,加强对业主的沟通工作,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出现。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30日16:54,通过电话85023728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