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指南》并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其中第二十五条提出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请问泸县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是否可以继续设置小卖部、超市等经营场所。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泸县中小学校能否继续设置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指南》规定了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卫生环境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在膳食营养保障方面,《指南》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还对学生餐的食物种类、烹调方法,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的配备等方面作出要求。
《指南》是强制性执行文件吗?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就《指南》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指南》是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但是,如要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则应当依据本《指南》全面落实相关要求。
泸县目前为止所有学校均未创建营养与健康学校,故参照指南精神,不对学校做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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