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好,本人于2012年10月取得工程师资格,专业为电子工程,2013年12月被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聘为工程师,按照规定2018年就应该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经咨询本地人力资源部门,由于本人目前从事的工作为工程造价与电子工程专业相关性不大,无法申报高级职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的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可以按工程师聘用。本人于2013年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目前关于该文件的理解存在不统一,有的说还是需要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才能评高级;有的说这个文件是18年才出台的,即使18年之前取得执业资格还是要2023年才能评高级,这让我们大多数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很困惑,还需贵厅对该文件的细节给大家及相关单位明确一下,:
1、因原来聘工程师的专业与取得资格资格证书专业不一致,是否需要重新按新专业聘用;若按新专业聘用,是否重新计算期限?
2、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文件是不是要求从文件规定的2018年7月19日开始生效,即使2018年之前(如2016年)取得相应技术类职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职务(如造价师及建造师),最少还是要等到2023年才能评高级职称。
希望早日收到你们的回复,不胜感激。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就您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向您做了政策解释。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