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商道置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人防工程不能买卖,开发商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当普通商铺售卖给业主,并陈诺办理产权证,从而非法占有业主购房款)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为什么江油经侦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网友:
您好!
您向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江油人防通道被卖,业主被坑,政府不作为问题,我局已收悉,并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职能属自然资源局。目前市政府正在积极协调组织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纪念碑地下商场产权证办理相关事宜。对于您反映的是否属于合同诈骗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你的留言,还有其他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16-3250825。
特此回复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