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现在登记的是高板新居一期。我们就是分一期吗??如果是一期真的太好了!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高板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高板“新居工程”一期拟安置金乐路东段、广东路东段、南北大道、标准化厂房等项目拆迁人员。根据您房屋拆迁及签订协议时间,将安置于“红阳佳苑B区”,期间,将按拆迁安置标准继续发放过渡费。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