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金堂县万泰街6号万达广场4楼尚尊健身店办理了会员卡,到期日是2022年4月30日,现卡里余额还有12000(一万两千元),该商家未提前通知会员要撤走不开店(关店日期2021年12月31日),要求商家退款被拒绝,商家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求:请商家退钱12000元
你好:你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核实,该机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消保室已移交执法大队着手调查,如你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致电:8499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