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地在广安区浓溪镇,我今年20岁,我的姓名严重男性化,以前父母的年代人思想单纯健康,我被朋友同学取笑,工作人员对我身份证的质疑,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我很无奈,我决定要改名字,我要重拾生活信心。2021民法典发布,规定自然人有权更改姓名,所以我想问问,我的情况可以改不?具体步骤怎样做?无任何犯罪,债务记录。老老实实百姓一位!
网友你好,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五十二条规定〔姓名变更范围〕,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一)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三)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五)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如果符合规定,可以直接到协兴镇佛手街48号政务大厅办理。若还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826-282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