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安 » 市委书记张彤 » 邻水县农业局发给我的土地确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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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投诉】邻水县农业局发给我的土地确权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21 20:48 已回复

遵敬的张书记您好,在您日理万机的时候打扰你,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邻水县农业局发给我的土地确权证每一次都是造假,与政府的挡案内容不相符合,按国家规定土地确权都没变动,与第二次确权为准,但是发给我们的都是假证,都无法证实是我的田地。这些已经投诉了两年多了,市长便民热线几本上每月投诉一次,但是都无效果,信仿省纪委和广安市纪委,叫镇政府和农业局更改土地确权证,一直是上推下,下推上,就在上一周经县农民局的来一一核实后,叫镇政府解决,把变更表填好后,所有干部都不签字,不让更改,叫我们不要更改。从田地承包下户我家都是三亩多稻田,一直未变动,国家发放的稻田补贴却只得到两亩,十多年了,我还有一亩多稻田补偿款去了哪里,望张书记能派员调查,也希望我的土地确权记能早日更改,得到真正的土地证。谢谢书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民情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2 10:21

网民: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但您没有提供详细信息无法展开进一步调查核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30 17:33

网友:
您好!
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邻水县农业局发给我的土地确权证每一次都是造假,与政府的档案内容不相符合”的问题。
1.邻水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向您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由您亲自签字摁手印领取,证书编号分别是182800(户主唐某成,您的长子)、182801(户主唐某祥,您的次子),两份证书均加盖有相应的公章及防伪标记,不属于假造。
2.经您现场讲述,您实际反映的是“本次确权登记时‘果兜田’漏登,应当予以纠错”的问题。
经查,您提供的200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显示有2块田,面积共计2.1亩(河坝0.95亩、唐某贵门前1.15亩)。通过实地指认对比核实,您家原河坝田块,分别登记在唐某成(地块编号00134,0.87亩)和唐某祥(地块编号00135,1.45亩)的承包证,计2.32亩;原唐某贵门前田块,分别登记在唐某成(地块编号00107,0.16亩;00110,0.22亩;00111,0.26亩;00112,0.19亩)和唐某祥(地块编号00108,0.29亩;00109,0.42亩)的承包证,计1.54亩。您家承包田面积共计3.86亩。
“果兜田”位于您原河坝田块的上方,现分别登记在周某友(地块编号00127,0.23亩)、周某碧(地块编号00128,0.19亩)、唐某俊(地块编号00126,0.11亩)家,面积共计0.58亩。
您家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户时有5个人的承包地。1995年,您家因新增人口应再承包两个人的耕地(一是您儿媳朱某兰,二是您孙子唐某)。1995年9月下旬,在时任驻村领导及村组干部的组织下,通过抓阄的形式,您家实际抽得两份耕地。其中一份耕地(钟某木家退出)较好,您家就承包了;另一份耕地(唐某元家退出的)较差,您和您丈夫当场就嫌太孬、零碎、灌溉困难,再加上农业税和提留款,种起划不来,自愿放弃承包,作为了集体的机动地。至此,您家有6个人的承包地至今。
2002年唐某元去世,被其家人安葬于其家1995年退给集体的耕地的田块上,另退出自家的“果兜田”还给集体。太和乡计生办因修建办公室占用了您组村民周某友等3户人的承包田,当时是由太和乡农业合作基金会每年给予补偿。1999年撤销合作基金会后,周某友等3户再没有得到补偿。至2002年,因唐某元家退出的“果兜田”较好,村民愿意耕种,经本组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将“果兜田”田块承包给了周某友等3户。
因此,您反映“本次确权登记时‘果兜田’漏登,应当予以纠错”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您反映“从田地承包下户我家都是三亩多稻田,一直未变动,国家发放的稻田补贴却只得到两亩”的问题。
经查,您家200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显示,您家承包地面积是4.72亩,其中田2.1亩。粮食直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是根据您家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计税面积4.92亩核发,与本次您家确权登记面积6.55亩(其中唐某成3.01亩,唐某祥3.54亩)无关系。因此,您反映“从田地承包下户我家都是三亩多稻田,一直未变动,国家发放的稻田补贴却只得到两亩”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您反映干部对您所提供的手续不签字的问题。
经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第三方确权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与您一起对您家承包地进行了实地核查,您家地块并无漏登,且“果兜田”不属于您家承包地,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相关干部不应予以签字。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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