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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派出所不给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20 23:31 已回复

各位领导好,我的户籍地是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现在在成都工作,由于工作变更,单位入职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我在成都黄田坝派出所咨询成都需要居住证明才能办,但我没有,工作人员建议我回户籍所在地开具。我通知母亲带上家庭户口本、背景调查开具函去石洞镇派出所办理证明,派出所工作人员张勇以开具函个人信息不全、内容信息不全拒办,然后我母亲将开具函个人信息完善后再去,该工作人员又以需要成都居住证才能开具,之后我咨询黄田坝派出所以及龙马潭区治安支队都说在户籍地开只需要身份证明和开具函即可,叫我再和派出所确认,然后我又电话联系石洞派出所人员,工作人员又说需要成都居住登记记录才能办理,以上就是事情描述。而和我一样没有成都居住证且户籍不在成都市的其他同入职人员,在办理该证明时也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开具函即可办理。现在短时间内成都也无法开出居住证,但去户籍地为什么也开不了,而单位通知最迟12.21上午11点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我很着急,更是手足无措,只有向领导求助,酌情解决我的困难,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0 09:1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 “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派出所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的母亲于2012年12月17日受您委托到石洞派出所办理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石洞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接受您母亲前来办理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时,因您母亲提供的单位介绍信是在手机里面的照片,没有打印成纸质的,且该介绍信上未填写因何事由需要出具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派出所工作人员当场据此向您母亲进行了释明。2021年12月20日,您的母亲将纸质的介绍信,拿到石洞派出所再次要求出具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工作人员将您的身份证输入系统查询时没有发现您的现实居住地信息,石洞派出所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规定和为了查清本辖区户籍人口去向的需要,要求您去现实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居住轨迹。在您完善了相关信息后,石洞派出所已及时为您出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石洞派出所在接到您的相关反映后,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要求其在对待群众办理业务工作中还需更耐心、更细致,特别是对老年人来办理相关业务时,更需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龙马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电话0830-2658792。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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