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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郫都区郫筒街道底商违规违法经营餐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20 16:04 已回复

我是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宝生街的居民。最近楼下商铺出租给了一家名为红叶麻辣烫的餐饮串串店,在经营过程中严重的影响了整条街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并且为上面环保督察刚走,就顶风作案,这充分说明了郫筒街道不彻底解决问题,只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以求应付过关。

据与了解,该餐饮店只办理了营业执照,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典型的无证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另外该餐饮店经营时,大量车辆聚集,造成整个宝生街交通堵塞,我回家都需要1个多小时,并且停放的车辆时刻堵塞了对面林涧上馆楼盘的消防通道,万一有意外发生,消防车是不可能进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等规定,个人如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种情况出现这么久,交警从来没有出现过,也没有人管一下。

同时该餐饮店目前大量使用液化天然气罐作为加热工具,严重怀疑其没有合法合规存放天然气罐的场所,严重威胁楼上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该餐饮店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烦请相关部门能够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秩序,还居民主一个文明、高雅、安静、和谐、宜居的环境,如果问政不能解决问题,我就去管得到郫筒街道的部门和环保督察组等其他更高一级的部门去投诉、去反映情况。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郫筒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2 10:34

来信人: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郫筒街道已收悉,立即通知宋公桥社区前往了解情况,具体反映如下:您投诉位于宝生街的“红叶麻辣烫”存在违法经营的投诉件已收悉,经本委调查核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您投诉的“红叶麻辣烫”实际登记注册字号为“郫都区红叶麻辣园火锅店”,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124MA6D5X541R)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5101240042626),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规定,经现场了解,“郫都区红叶麻辣园火锅店”不处于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不属于前述规定中禁止开办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关于您反映的“郫都区红叶麻辣园火锅店”在经营时,有大量车辆聚集导致宝生街道路拥堵,以及占用“林涧上馆”小区消防通道的问题,该情况属于车辆驾驶人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驾驶和停放车辆的问题,与“郫都区红叶麻辣园火锅店”是否合法经营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对于前述违法行为,您可依法向交通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关于您反映“郫都区红叶麻辣园火锅店”未规范使用罐装液化天然气的问题,经安全社区办现场查看,未大量存储天然气,现场放置2罐正规液化气。街道也将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郫都区红叶麻辣园火锅店”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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