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有一个弟弟刘*,由于触犯了国家法律现在在德阳阿坝监狱服刑。
2013年初审法院珠海中院委托南充中院调查刘*的财产情况,但未得到任何反馈,近期国家有减刑政策,弟弟委托我帮他开具一个没收个人财产的终结执行,并写信到珠海中院询问如何开具该执行,珠海中院反馈了一个2013年发给南充中院的《委托调查函》,但我几次给南充中院打电话,得到的反馈大致意思一样:需要找珠海中院开具该执行,财产调查需要委托蓬安法院(刘雄户口属于南充市蓬安县),由于我在成都工作,也没能去到法院现场,不清楚具体情况和国家制度。
但我翻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版),发现里面提到市委托同级法院,但南充中院又拒绝调查,已经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现在网络如此发达,可有时候办事还是特别困难,不知道该找谁,能找谁,冒昧打扰领导,忘恕罪。
我的诉求:只希望能够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顺利为弟弟开局《没收个人财产的终结执行》,谢谢帮助!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地方法院调查财产被推脱的问题,建议您向法院反映,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