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金牛区一小区物业存在乱收费及强制消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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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金牛区一小区物业存在乱收费及强制消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yiddn  2021-12-20 15:19 已回复

尊敬的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领导

我们是金牛区长虹天樾的业主,现举报金牛区长虹天樾物业存在乱收费问题:

1、 金牛区长虹天樾向外宣布其提供五级物业服务,故物业费定价3.8元,但按照其物业合同中的要求,物业提供该服务需要相关服务人员具备物业服务职业资格证书(见图一,此为物业合同中明确之内容),业主已向相关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资质证书,对方不能提供故不作回复!该物业存在问题:聘请不具备物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乱收费,并且服务根本达不到五级物业服务标准;

2、 装修管理费0.04元每平每天,建渣清运费2.5元每平,墙体建渣清运费109元/平(前两个条款收费依据为:《关于我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17〕43号,但该条款为2017年4月7日实施,有效期3年,目前已失效,第三个墙体建渣清运费更是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可以支持!同时该物业存在向装修公司和业主双向收取装修管理费的问题,此问题已反馈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也未能拿出足以支持该项收费的文件,同时该收费项目并未获得物价局的审批!但是业主要装修必须强制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并无条件接受他们的收费项目,否则物业不允许业主的物料进场。

3、 该物业通过卡业主为难业主强迫业主使用他们推荐的装修公司,有强制收取回扣的问题。

3.1、在2栋开始收房后,该物业即刻以四川汇筑品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搭建业主装修福利群(其中包括物业的管理人员,见图三),报出最优惠价格依然高于市场均价40%(相关报价见图四,图五),因价格过高,大部分业主未通过该供应商采购,但也有部分业主购买;

3.2、其它未采购业主通过自行寻找供应商进行装修受到业主“卡”“找麻烦”等各种刁难,业主在阳台不允许搭建(大家会依据相关安全要求不进行搭建),但也不允许业主阳台进行吊顶,甚至于干涉业主在阳台放置洗衣机。业主想要开放式厨房,要求业主签这个协议,那个协议,因麻烦业主不想签了,物业又随即要求业主签订不拆墙承诺。甚至于在业主不在家的情况,随意打开业主房门进行检查!对很多室内改建及时拿到市政批文,物业仍以不符合安全规定进行阻挠或设置障碍!四川汇筑品业在物业办公室举行团购会,与物业等一起勘察现场,以及开工照片装修好的照片见图六.

3.3、 因物业推荐的供应商拿到的装修项目过少,物业特别进行书面澄清,未推荐任何装修公司(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见图七.

3.4、该装修在绝大多数业主僵持状态下后,物业又请艾尚兰亭门窗牵头提出由物业牵头可以进行搭建(明确物业要吃回扣),见图八!

恳请广大市委领导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证据材料暂时无法上传,后续可以单独发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0 17:41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9 10:21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西华街道办事处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长虹天樾物业相关服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的问题,经工作人员核实,物业工作人员经过入职培训上岗,有从业人员资格,服务中心资料架有公示,业主也可通过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网进行执业信息查询,或致电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电话:02861515315)进行查询。关于物业公司不允许业主在阳台进行吊顶和放置洗衣机等问题,经工作人员核实了解,根据《临时规约》等约定,物业公司对装修活动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是否存在影响相邻房屋使用安全等问题,建议业主不在阳台放置洗衣机和吊顶。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2月22日14:20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西华街道办事处侯家社区:87790187进行咨询。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您反映的物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相关问题,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抽查,该项目项目经理、消防设施操作员、高低压电工作业等从业人员向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出示了相关资格证书,您反映的楼栋管家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问题,目前无相关规定。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2月23日15:5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科87595027进行咨询。
经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经查,未发现商家有违法行为,商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书面答复(附件),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2月26日10:0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华所:61395571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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