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关于泸州市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虚假宣传售卖商品房导致504户业主被骗6000万。业主发现被骗后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均无果。后来不得已在问政四川平台投诉该事情,而后才有相关人员回复说已“立案调查”。但是大半月的时间过去了,业主多次询问进度均未得到任何答复。难道“立案调查”这四个字只是做样子吗?
网民朋友:
你好!留言收悉,现依据我局职能职责就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你反映,2019年-2020年期间,购买泸州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佳乐金街时光里三号”商品房涉嫌虚假宣传一事,我局立即派出调查人员实施调查。经调查,泸州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30日,法定代表人:熊国铭,注册资金本:10亿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你实名举报后,通过现场检查、向双方收集证据等方式,初步认为泸州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有关规定,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我局执法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反馈给你,你对我局工作表示满意,要求我局加快案件查办速度,我局向你说明了案件查办法定程序,你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