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市长,我多次反映乐至县公共停车位強制收费,给市民增加负担,导致市民怕交费乱停乱放,才有的把车停在各小区堵塞消防通道,车辆导致无法出行,还有有的小区车辆多了,深更半夜叫让车,严重影响市民生活,也扰乱了城市正常秩序和创卫文明城市的形象,这样的地方性法规不适合城市发展,不利于民生,造成交通瘫痪,我问发改局领导他们回答他们只定收费价,具体是城管和交警部冂划的位置,到底是谁勾结商家形成这样的结果,看看收费后的停车图片有多乱吧!望速处,谢谢你!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县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之规定,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县在城区公共区域、部分道路施划了临时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停放机动车辆,暂不具备取缔条件。 2021年上半年,在学习借鉴周边县市优秀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乐至县至诚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至诚公司”)作为业主,经公开招标确定四川科瑞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投资人。至诚公司与投资人组建了乐至县四维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维科技公司”,其公众号为“栖泊停车”),自2021年8月1起对依托道路施划的4603个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智慧管理系统的建设、经营和管理。按照《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0〕15号)文件精神,小车收费标准为3元/4小时.辆,当天停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加收服务费1元,以次累计24小时内最高不过10元,超过24小时的重新计收服务费。21时至次日8时的临时停车不收费,停放时间未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故四维科技公司安排人员进行管理收费符合相关规定。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1日